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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申請前,請注意:
一、
補助對象
符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十三條規定,規模狹小,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財政部規定標準而按查定課徵營業稅之小規模營業人(以下簡稱店家),並於申請日前有使用行政院振興五倍券所合作之行動支付服務,即台灣Pay、LINE Pay Money、Pi拍錢包、街口支付、歐付寶、悠遊付、icash Pay、橘子支付。 前項補助對象符合經濟部推廣傳統市集行動支付補助作業要點所定行動支付攤商補助之補助資格者,就該要點及本要點所定補助,應擇一申請,不得重複請領。
二、
補助申請應備文件:
(一)
店家使用行政院振興五倍券所合作之行動支付服務合約影本,合約 有效期間屆滿日須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含)以後。
(二)
申請表(附件二)
按此下載
(三)
申請店家明顯標示可使用行動支付或放置行動支付條碼之照片。
(四)
申請店家存摺影本(含店家名稱、銀行分行、帳號);如為獨資商號,則檢附負責人存摺影本(含戶名、銀行分行、帳號)。
一律採線上申請,並於公告截止受理日下午6時前完成。
經濟部推廣小規模營業人使用行動支付補助申請網路線上申請
全新案件開始申請
已有申請序號繼續申請
申請進度查詢
補件回覆
取消網路申請
忘記序號/密碼請點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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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即將截止!!!!
提醒您,本補助作業將於111年2月28日下午6時截止受理。 ※申請資料須於本系統完成填寫並確認「送出」才算完成送件;如僅在線上申請系統中儲存申請資料,而未於期限前確認送出,則屬未完成送件,無法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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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截止!!!!
「經濟部辦理推廣小規模營業人使用行動支付補貼申請」已於111年2月28日 24:00截止